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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春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成果存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俞帅清发布日期:2021-11-19访问次数:670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21春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成果存入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213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应用共享,推动我校高校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现就开展2021春季学期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成果存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或其他全国性MOOC平台(中国大学MOOC学院、学堂在线、智慧职教MOOC学院、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人卫慕课平台、学银在线、智慧树等);

 2.2021年春季课程(即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

 3.我校教师开设的课程(需颁发结课证书)和我校学生参与的外校课程(需获得成果证书)。

.填写要求

 1.我校教师开课的在线课程

1)我校教师在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开课的课程

由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在平台上给已完成春季课程的学生颁发结课证书,并填写《本校老师在省平台开课信息模板》(附件2)。

2)我校教师开课的其他平台课程

由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填写《本校老师在其他平台开课信息模板》(附件3)和《参与平台课程学生信息导入模板》(附件4)。

 2.我校学生已选的外校在线课程

1)我校学生已选的外校省平台课程

由所属学院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写《本校学生已修外校省平台共享课程信息模板》(附件5),其中教学形式需填写外校课程老师的教学形式,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以及课程学分对照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填写,无对应课程的直接填无。

2)我校学生已选的外校其他平台课程

各学院摸排我校学生参与情况,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填写《本校学生已修外校其他平台共享课程信息模板》(附件6)其中教学形式需填写外校课程老师的教学形式,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以及课程学分对照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填写;根据我校对应课程的选课学生信息填写《参与平台课程学生信息导入模板》(附件4)。

省教育厅高教处已经将各校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的数据作为加分项纳入考核,请各学院认真完成。

三、材料提交

请各部门收集好课程信息和学生信息,按类别放入四个文件夹,命名方式如下:

 1.“1-**学院教师在省平台开课的课程”(每门课程单独一个附件2表格,以课程名称命名);

 2.“2-**学院教师在其他平台开课的课程”(每门课程单独一个文件夹,以课程名称命名,文件夹里包含附件3和附件4);

 3.“3-**学院学生已选的外校省平台课程”(每门课程单独一个附件5表格,以课程名称命名);

 4.“4-**学院学生已修外校其他平台共享课程信息模板”(每门课程单独一个文件夹,以课程名称命名,文件夹里包含附件6和附件4)。

请于2021121016:00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wcjxgl@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交综合楼319办公室。

联系人:张兴琳   电话:28877207



                                                            教务处

                                                   20211119

附件1 关于开展2021春季学期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成果存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本校老师在省平台开课信息模板.xlsx

附件3 本校老师在其他平台开课信息模板.xlsx

附件4 参与平台课程学生信息导入模板.xlsx

附件5 本校学生已修外校省平台共享课程信息模板.xlsx

附件6 本校学生已修外校其他平台共享课程信息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