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首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1〕17 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快实现高教强
省战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推进本科教育内涵发展,各高校教务管理队伍在深化教学改革和管理育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我校决定开展浙江省本科院校首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工作者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榜样教务处长
2.优秀教务人员
二、参评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善于思考总结,能高效、出色履行教务管理岗位职责;
3.结合教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成效显著;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服务质量高,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
5.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参评榜样教务处长的候选人,还应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了较强的组织管理、全局谋划、改革开拓作用,对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成效显著,且任教务处长 3 年及以上;参评优秀教务员的候选人,必须在学校及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勤免踏实工作 15 年及以上,为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得到师生员工的高度认可。
三、推荐名额
各本科高校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榜样教务处长 1 名;
普通本科高校推荐优秀教务工作者 2 名。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采取学院申报、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方式进行。
2.申报推荐表(附件1)请于 11 月 29 日前报送教务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俞帅清,电话:28877206,电子邮箱:zoe0903@qq.com。
附件1 浙江省本科高校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2 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首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