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通知如下:
对2018级学生,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7〕253号)第八章规定,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2学分者,予以学业警告;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4学分者,予以退学警告;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36学分者,予以退学。
对2019级学生,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9〕241号)第八章规定,学生单学期修读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不足12学分,予以学业警告;学生连续两次受到学业警告,予以退学警告;经过第一和第二学年学习累计取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不足55学分的,应予以退学。
对2020级学生,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9〕241号)第八章规定,学生单学期修读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不足12学分,予以学业警告;学生连续两次受到学业警告,应予以退学警告。
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在校普通本科学生的成绩(课程名和学分相同但课程代码变动的课程应认定为同一门课程,相同课程只计算一次;其中学分有变动的同一门课程按照最新培养方案的学分进行认定),统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学业预警名单,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警告汇总表电子表(附件1)与纸质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章)交综合楼307室郑老师处,领取纸质版警告通知单,对已达到预警标准的学生予以学业警告或退学警告(警告通知单上联由学院留存并复印寄送学生家长,下联交学生本人)。
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在教务系统申请退学,到综合楼307室郑老师处领取《离校手续单》,办理完成后(学生本人无法办理应由学院协助办理)交回,学校下发退学文件。
教务系统中2018级不及格课程统计方法:成绩管理-成绩统计分析-学生不及格门次统计。勾选在校;最大值;必修,选修后统计即可。
教务系统中2019、2020级学业预警的具体操作步骤参考附件2。
(注意:统计前请确保学生成绩录入完成,如有课程尚未提交成绩,请提醒任课教师尽快提交。)
联系人:郑老师,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综合楼307,电话7211/2867。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业警告、退学警告汇总表.xlsx
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