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8个教学实验室通过省级合格验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院校合格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经过整合与梳理,向省厅申报合格实验室28个。近日,省教育厅下文公布本科院校合格教学实验室名单(浙教高教〔2010〕6号),我校28个教学实验室全部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合格实验室,其中浙江工商大学27个,杭州商学院1个。
开展省级合格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旨在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验技术手段的改革与完善,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促进实验教学模式的创新,有利于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务处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