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章乃器学院创新学分公示
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章乃器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浙商大章乃器[2008]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章乃器学院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11年1月11日起到1月17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到章乃器学院办公室反映。
教务处 章乃器学院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