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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输入教学计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1-03-17访问次数:997

 

 

关于输入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安排,请各学院在教学管理系统中输入下学期(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具体操作:教学计划管理---专业计划管理,选择学院、年级 点查询,显示对应专业,双击对应专业—点右键---修改正式计划---点右键-----增加(修改)记录---点课程代码旁的 “〉〉”通过输入课程名称来找相应课程名称、学分的课程代码,输入周课时(如果实践课程输入“+周数”),、课程类别、开课学期、考核方式、起止周(下学期课堂教学起止周为01-16周,专业选修课为01-15周,非统一考试时间内的课程课堂教学周也为01-15周(即教学计划中未标﹡号的必修课程)。
    另因2011级培养方案准备依据2010级培养方案为基础在系统中制作,故各学院在录入2010级培养方案时请将第3-8学期的全部课程录入系统内(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课程信息),各学院必须将以下字段内容录入系统:学分、周课时、起止周、专业方向、总学时、讲课学时(对应纸制培养方案中的理论学时)、实验学时(纸制培养方案中的实验学时)、上机学时(纸制培养方案中的实习学时)、课程类别、考核方式、权重系数(纸制培养方案中的难度系数)。
    双专业、辅修培养方案的录入由开课学院录入系统。
    本项工作请各学院于 3 月 31 日前完成。
 


                  教务处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