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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公示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1-04-25访问次数:705

 

 

 

经济学院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公示

经济学院2007、2008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经济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 4月25日起到5月4日止,共9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夏老师(28878037)和公老师(88801025)联系。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