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公示经济学院2007、2008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经济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 4月25日起到5月4日止,共9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夏老师(28878037)和公老师(88801025)联系。[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