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公示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法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 5月16日--5月20日。如有异议,请与法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姚春光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008172,653179。[附件].xls 法学院201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