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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分公示(二)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1-06-02访问次数:632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分公示(二)

外国语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外国语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11年6月2日起到6月8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到外国语学院办公室反映。

[附件].xls

外国语学院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