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公示(二)
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法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 6月8日--6月14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法学院学办邓芸老师、尹雪鸿老师联系。电话28008173,650616(邓),699325(尹)。
教务处 法学院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