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学生创新学分公示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信息学院2010-2011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6月16日起到6月22日止,共7天。[附件].xls教务处 信息学院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