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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学生创新学分公示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1-06-16访问次数:1220

 

信息学院学生创新学分公示

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信息学院2010-2011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6月16日起到6月22日止,共7天。

[附件].xls


教务处   信息学院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