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学分公示
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财务与会计学院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商大财会〔2010〕2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财务与会计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12月9日起到12月15日止,共7天
教务处 财务与会计学院
二0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