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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艺术设计学院创新学分公示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1-12-21访问次数:2017

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办法》(浙商大艺术[2010]5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艺术学院2011-2012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1年12月21日起到12月27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到艺术学院办公室反映。

 艺术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xls

教务处   艺术设计学院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