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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统计学院创新学分公示(二)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2-05-02访问次数:2081

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关于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统计与数学学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 5月3日起到5月9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统计与数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58122。

创新学分汇总表.xls


教务处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