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关于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我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创新学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4日,计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到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团委反映。
旅游学院2011-2012(2)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1.xls
教务处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