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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公示(一)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2-05-18访问次数:1482

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关于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我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创新学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18日至524日,计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到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团委反映。

 旅游学院2011-2012(2)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1.xls

 

 教务处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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