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章乃器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浙商大章乃器[2008]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章乃器学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12年5月18日起到5月24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到章乃器学院办公室反映。
章乃器学院2011-2012学年第2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1).xls
教务处 章乃器学院
20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