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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法学院创新学分公示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2-05-22访问次数:2331

 


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法学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 5月23日起到5月29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008174。

2011—2012第二学期法学院创新学分公示.xls

 


教务处 法学院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