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工商管理学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次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 6月1日起到6月7日止,共7天。
工商管理学院(公办)20112012(2)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二).xls
工商管理学院(民办)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二).xls
教务处 工商管理学院
20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