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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本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公示(二)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2-06-04访问次数:2828

 

 

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修订)》(浙商大信息学院〔2012〕 1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信息学院2011-2012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6月4日起到6月10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008083。

信息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杭州商学院创新学分汇总表.xls


教务处   信息学院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