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修订)》(浙商大信息学院〔2012〕 1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信息学院2012-2013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1和附件2。
公示时间:
(附件1)2012-2013(1)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附件2)2012-2013(1)杭州商学院托管学生创新学分汇总表.xls
教务处 信息学院
201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