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拟定的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修订)》(浙商大外语教〔2011〕3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学院本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12月17日起到12月23日止,共7天。
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
2012年12月17日
外国语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拟定的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修订)》(浙商大外语教〔2011〕3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学院本学期学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12月17日起到12月23日止,共7天。
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