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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3-01-07访问次数:2604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13年1月7日起到2013年1月13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到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办公室反映。

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处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