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 现将法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09级毕业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13年5月16日起到2013年5月22日止,共7天。
附:法学院09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教务处 法学院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