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关于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我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 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2日,计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到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团委反映。
旅游学院2013-2014(1)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xls
教务处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