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会计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财务与会计学院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商大财会〔2010〕2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 现将财务与会计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 5月9日起到5月15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财务与会计学院教务办公室周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008106。
教务处 财务与会计学院
2014年5月8日
财务与会计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财务与会计学院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商大财会〔2010〕2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 现将财务与会计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 5月9日起到5月15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财务与会计学院教务办公室周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008106。
教务处 财务与会计学院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