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公共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 5月15日起到5月21日止,共7天。 如有异议,请与公共管理学院教研办公室彭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008326。
公共管理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教务处 公共管理学院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