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12月5日起到12月11日止,共7天。
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
2014年12月4日
外国语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12月5日起到12月11日止,共7天。
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