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信息学院(杭州商学院托管学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14年12月30日起到2015年1月5日止,共7天。
信息学院(杭州商学院托管学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教务处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