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关于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统计与数学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 4月29日起到5月5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统计与数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008083
统计与数学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xls
教务处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