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实验班实施方案(试行)》(浙商大教〔2013〕175号)文件规定,2015年创业学院组建第三届创业实验班,由学生通过创业实验班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创业学院组织面试和选拔,校创业实验班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彭佳峰等80位同学拟录取为第三届创业实验班学生,现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期自2015年9月30日起至10月7日。如有异议,请向创业学院办公室(综合楼1213)反映。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28008707、 616569
创业学院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