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公共管理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11月30日起到12月6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
公管学院2015-2016(1)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教务处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11月30日
公共管理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公共管理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11月30日起到12月6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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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