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浙商大金融〔2008〕9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金融学院2012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 12月16日起到12月22日止,共7天。
金融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xls
教务处 金融学院
2015年12月16日
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浙商大金融〔2008〕9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金融学院2012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 12月16日起到12月22日止,共7天。
金融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xls
教务处 金融学院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