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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5-12-16访问次数:1377

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浙商大金融20089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金融学院2012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 1216日起到1222日止,共7天。

金融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xls

 

  

教务处  金融学院
201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