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修订)》(浙商大信息学院〔2012〕 1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5-2016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2日起到12月28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008309。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学分公示201520161.doc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教务处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