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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6-01-13访问次数:1621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16113-2016119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陈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008157.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教务处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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