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经济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3月31日起到4 月6 日止,共7天。
(2016.3.31公示)经济学院20152016(1)创新学分汇总.xls
教务处 经济学院
2016年3月30日
经济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经济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3月31日起到4 月6 日止,共7天。
(2016.3.31公示)经济学院20152016(1)创新学分汇总.xls
教务处 经济学院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