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6月15日起到6 月21 日止,共7天。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2016年6月15日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6月15日起到6 月21 日止,共7天。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