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数学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统计与数学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2)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
统计与数学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2).xls
教务处 统计与数学学院
统计与数学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统计与数学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2)公示,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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