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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6-12-22访问次数:1957

外国语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修订)》(浙商大外语教〔20113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学院本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1222日起到1228日止,共7天。

外国语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

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