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修订)》(浙商大外语教〔2011〕3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学院本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12月22日起到12月28日止,共7天。
外国语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
2016.12.21
外国语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修订)》(浙商大外语教〔2011〕3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学院本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12月22日起到12月28日止,共7天。
外国语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
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