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经济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1月12 日起到1 月18 日止,共7天。
经济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经济学院
2017年1月 12 日
经济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经济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1月12 日起到1 月18 日止,共7天。
经济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经济学院
2017年1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