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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7-01-17访问次数:2454

金融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浙商大金融20089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金融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 118日起到124日止,共7天。

金融学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金融学院
201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