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数学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统计与数学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4月1日起到4月7日止,共7天。
统计与数学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教务处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17年3月31日
统计与数学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统计与数学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4月1日起到4月7日止,共7天。
统计与数学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教务处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