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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7-04-24访问次数:1510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创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17年4月24日-4月30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陈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008157,邮箱地址:danlu_chen@126.com。

附件: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