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5月24日起到5月30日止,共7天。
附件: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2017年5月23日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5月24日起到5月30日止,共7天。
附件: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