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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外国语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7-12-12访问次数:1643

 

外国语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修订)》(浙商大外语教〔2011〕3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学院本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12月12日起到12月18日止,共7天。

外国语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