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创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5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丁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008157,邮箱地址:djflyaway@163.com。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xls
教务处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