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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来源:教务处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日期:2018-04-23访问次数:2398

 

马克思主义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创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18423-429日止,共7天。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