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创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18年4月23日-4月29日止,共7天。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4月23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创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18年4月23日-4月29日止,共7天。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