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浙商大金融〔2008〕9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金融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5月17日起到5月23日止,共7天。
附件. 金融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xls
教务处 金融学院
2018年5月16日
金融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细则》(浙商大金融〔2008〕9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金融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5月17日起到5月23日止,共7天。
附件. 金融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xls
教务处 金融学院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