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上半年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办法》(浙商大教〔2013〕121号),学校于7月3日开展了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的试讲考核。经过专家评定,并综合指导教师评分和培养总结评分,以下23名教师考核成绩合格,具备上岗资格,现予以公示。
序号 | 部门 | 青年教师姓名 |
1 | 管理学院 | 叶燕华 |
2 | 统计学院 | 庄燕杰 |
3 | 统计学院 | 焦翠红 |
4 | 经济学院 | 孙 豪 |
5 | 经济学院 | 张志坚 |
6 | 经济学院 | 辛晓睿 |
7 | 经济学院 | 王 海 |
8 | 金融学院 | 韦宏耀 |
9 | 金融学院 | 王文春 |
10 | 食品学院 | 蔡 磊 |
11 | 食品学院 | 秦玉梅 |
12 | 环境学院 | 徐颖峰 |
13 | 信电学院 | 汤中运 |
14 | 管工学院 | 傅小康 |
15 | 管工学院 | 陶婉琼 |
16 | 管工学院 | 汪 澍 |
17 | 管工学院 | 鲍福光 |
18 | 法学院 | 章安邦 |
19 | 外语学院 | 虞春燕 |
20 | 东语学院 | 梁盼盼 |
21 | 东语学院 | 姬鲁冰 |
22 | 艺术学院 | 穆盼盼 |
23 | 艺术学院 | 邵晗笑 |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9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反映意见和情况。
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情况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受理联系方式:学校教务处联系人:陈老师,电话:28008463,邮箱:568004171@qq.com;
学校监察处:28877069,邮箱:jjb@zjgsu.edu.cn。
教务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