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办法》(浙商大教〔2013〕121号),学校于1月10日开展了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的试讲考核。经过个人申报、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定,并综合指导教师评分和培养总结评分,以下7名教师考核成绩合格,具备上岗资格,现予以公示。
序号 | 部门 | 青年教师姓名 |
1 | 工商管理学院 | 肖 瑶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郑 玲 |
3 | 经济学院 | 任婉婉 |
4 | 经济学院 | 吴常艳 |
5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王潇杨 |
6 | 外国语学院 | 王晓芸 |
7 | 国际商学院 | 罗 铖 |
公示期为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9日。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情况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受理联系方式:
教务处:占艾琳,28008464,电子邮箱:zal@zjgsu.edu.cn;
监察处:28877069,电子邮箱:jjb@zjgsu.edu.cn。
教务处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