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室):
按照《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2月27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现将2023年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教务处反映,电话:28877211,邮箱:2413501807@qq.com。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教务处
3月1日
各学院(部、室):
按照《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2月27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现将2023年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教务处反映,电话:28877211,邮箱:2413501807@qq.com。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教务处
3月1日